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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阅读:2404次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的公告》,自58日起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11日至20231230日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为依法保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顺利办理相关业务,持续为您提供优质、安全的金融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客户调整

 1、自202358日起,对于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我行办理相关业务,且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11日至20231230日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

 2、有效期限延长后,我行个人银行账户(含借记卡)的各类业务办理将不受原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的影响,客户名下存在其他管控的除外。

 3、若您已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换发了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我行各网点更新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更新证件有效期的,需监护人持双方证件及监护证明材料前往网点办理。

 4、如您需查询在我行登记的证件有效期限,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我行任意网点查询。

二、对公客户调整

1、自202358日起,针对单位客户干系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财务人员、授权业务经办人)使用港澳通行证,且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11日至20231230日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

2、有效期限延长后,我行单位账户的各类银行业务办理将不受原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的影响,客户名下存在其他管控的除外。

3、若贵司干系人(授权业务经办人除外)已通过出入境管理部门换发了新的港澳通行证,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我行各网点更新证件。我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和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及时作出调整,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我行网点工作人员或联系客服4006305778。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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